导读:朝花夕拾摘抄和赏析 Hio_t 1年前他留下的回答 已收到1个回答 鱼的呼吸 网友 该名网友总共回答了24个问题,此问答他的回答如下:采纳率:87.5%...
朝花夕拾摘抄和赏析
Hio_t
1年前他留下的回答
已收到1个回答
鱼的呼吸
网友
该名网友总共回答了24个问题,此问答他的回答如下:采纳率:87.5%
从去年起,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.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《兔和猫》;这是自画招供,当然无话可说,——但倒也毫不介意.一到今年,我可很有点担心了.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,写了下来,印了出去,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,碰着痛处的时候多.万一不谨,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,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“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”之流,可就危险已极.为什么呢?因为这些大脚色是“不好惹”的.怎地“不好惹”呢?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,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,广告道:“看哪!狗不是仇猫的么?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,而他还说要打‘落水狗’!”这“逻辑”的奥义,即在用我的话,来证明我倒是狗,于是而凡有言说,全都根本推翻,即使我说二二得四,三三见九,也没有一字不错.这些既然都错,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,三三见千等等,自然就不错了.
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“动机”.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,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.据我想,这在动物心理学家,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,可惜我没有这学问.后来,在覃哈特博士(Dr.O.Dahnhardt)的《自然史底国民童话》里,总算发见了那原因了.据说,是这么一回事: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,开了一个会议,鸟,鱼,兽都齐集了,单是缺了象.大会议定,派伙计去迎接它,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.“我怎么找到那象呢?我没有见过它,也和它不认识.”它问.“那容易,”大众说,“它是驼背的.”狗去了,遇见一匹猫,立刻弓起脊梁来,它便招待同行,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:“象在这里!”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.从此以后,狗和猫便成了仇家.
日耳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,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,便是书籍的装潢,玩具的工致,也无不令人心爱.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;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.猫的弓起脊梁,并不是希图冒充,故意摆架子的,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.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.我的仇猫,是和这大大两样的.
其实人禽之辨,本不必这样严.在动物界,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,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.它们适性任情,对就对,错就错,不说一句分辩话.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,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;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,不妨说是凶残的罢,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“公理”“正义”的旗子,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,还是一味佩服叹它们.人呢,能直立了,自然是一大进步;能说话了,自然又是一大进步;能写字作文了,自然又是一大进步.然而也就堕落,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.说空话尚无不可,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,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,实在免不得“颜厚有忸怩”.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,高高在上,那么,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,也许倒以为多事,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,看见猴子翻筋斗,母象请安,虽然往往破颜一笑,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,甚至于感到悲哀,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,倒不如没有的好罢.然而,既经为人,便也只好“党同伐异”,学着人们的说话,随俗来谈一谈,——辩一辩了.
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,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,而且光明正大的.一,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,凡捕食雀鼠,总不肯一口咬死,定要尽情玩弄,放走,又捉住,捉住,又放走,直待自己玩厌了,这才吃下去,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,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.二,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?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!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,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,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一然而,这些口实,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,虽然也像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.要说得可靠一点,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,手续竟有这么繁重,闹得别人心烦,尤其是夜间要看书,睡觉的时候.当这些时候,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.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,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;我曾见大勃吕该尔(P.Bruegeld.A)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derWollust上,也画着这回事,可见这样的举动,是中外古今一致的.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(S.Freud)提倡了精神分析说——Psychoanalysis,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“心解”的,虽然简古,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一以来,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,捡来应用的了,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性欲上去.打狗的事我不管,至于我的打猫,却只因为它们嚷嚷,此外并无恶意,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,当现下“动辄获咎”之秋,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.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,也很有些手续,新的是写情书,少则一束,多则一捆;旧的是什么“问名”“纳采”,磕头作揖,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,拜来拜去,就十足拜了三天,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《婚礼节文》,《序论》里大发议论道:“平心论之,既名为礼,当必繁重.专图简易,何用礼为?……然则世之有志手礼者,可以兴矣!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!”然而我毫不生气,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;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,理由实在简简单单,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.人们的各种礼式,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,我就满不管,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;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,奉陪作揖,那是为自卫起见,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.还有,平素不大交往的人,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,上面印着“为舍妹出阁”,“小儿完姻”,“敬请观礼”或“阖第光临”这些含有“阴险的暗示”的句子,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,我也不十分高兴.
但是,这都是近时的话.再一回忆,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,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.至今还分明记得,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:只因为它吃老鼠,——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.
《狗·猫·鼠》——在这篇文章里,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:第一,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,总是尽情玩弄够了,才吃下去;第二,它与狮虎同族,却天生一副媚态;第三,它老在交配时嗥叫,令人心烦;第四,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.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,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,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!这篇文章取了“猫”这样一个类型,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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