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建设
建站资讯Website News

您的位置:主页 > 营销知识 > IT资讯 > 【浙江省人力社保厅、省医疗保障局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日期下发通知】浙江出台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

【浙江省人力社保厅、省医疗保障局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日期下发通知】浙江出台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

上海网站建设公司建站资讯2020-10-15

浙江省人力社保厅、省医疗保障局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日期下发通知,《通知》指出,阶段性减免企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包括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失业、工伤保险。具体为: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今年2月份至6月份(所属期,下同)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减半征收2月份至4月份基本养老、失业、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;对企业(不含机关事业单位)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,减征产生的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由统筹地区自行解决,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。

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、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,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,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,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减、免、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月份,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申报、核定、征缴程序不变,各地仍按现行办法操作,其中3月份社会保险费申报期调整至3月16日至3月31日。(央广网)

原文标题:【浙江省人力社保厅、省医疗保障局、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日期下发通知】浙江出台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
欢迎您访问,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
TAG浙江省,人力,社保厅,医疗,保障局,财政厅,国家,税务,总局,上海网站建设,上海网站制作,上海APP开发

最新案例

相关文章

更多最新文章

网站关键词

上海云轩网络版权所有 Copyright©2008-2018 http://www.lvon8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:沪ICP备14049216号